危险源是施工作业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对其进行防护或预防,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在施工安全管理中,要把施工过程中各种危险源都能够辨识出来,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施工企业对危险源辨识要求
(1)通常建筑公司会按职能管理系统充分地辨识出一般建筑施工共性的危害,并列出清单,作为危害辨识的基础。
(2)由项目经理部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以公司已辨识的危害为基础,按职能分别对其项目的个性进行辨识并加以补充,形成项目经理部的危害辨识清单。
(3)项目经理部将危害辨识的清单报送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审阅,再经归口管理部门(或按本公司相关规定)批准后实施控制。
(4)项目经理部对不可预见部分(如工程项目内容、施工工艺、周围环境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改变、相关方的意见、运行控制的实践要求等),做及时、认真、全面的补充辨识,对原有的辨识进行动态管理。
(5)鉴于建筑施工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素质一般较低且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危害辨识工作的具体操作应以管理人员为主,辅之以班组工人的培训,将危害辨识工作形成一个以管理人员为主,班组工人全员参与的过程。
(6)危害辨识的方法应简明易行。宜由管理人员事先形成检查表,班组进行「是」与「否」的确认,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危害因素辨识得更全面。
(7)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
(8)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工作)及设备(设施).
(9)参加辨识的员工应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的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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